有點怪也OK

當您或您的家人懷疑自己有精神疾病,您可能會覺得很慌亂或擔憂。因為精神疾病的症狀,相較於生理上的疾病比較不明確,從確認是否生病、尋求專業協助、善用社會資源、到如何繼續上學、工作、交友等等,會是一段需要耐心與智慧的旅程。為了陪伴您這條走向復元的旅程,我們整理從發現生病、就醫、住院、到接下來復元及生活上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及前人的經驗,希望有助於您或您的家人及早接受治療、及早找回對人生的主控權。

有點怪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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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他是不是生病了?

雖然每一種精神疾病的症狀不一樣,但一般而言,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認為,當您或您的親友出現以下徵兆時,可能就要有警覺性,必要時應尋求專業協助:

  • 出現不必要的恐懼
  • 表現出過度的憂鬱
  • 思想混亂或難以專注
  • 情緒劇烈波動,包含無法控制的情緒高漲或狂喜
  • 長時間或嚴重易怒
  • 迴避朋友或社交活動
  • 難以理解他人或難以跟人溝通
  • 睡眠習慣改變或感到疲倦無力
  • 飲食習慣改變,包含暴食或無食慾
  • 性慾改變
  • 不易理解現實(出現妄想或幻覺,包含感受到現實中部存在的事物)
  • 無法察覺自己情緒、行為或個性的改變
  • 濫用酒精或藥物
  • 出現不明原因的病痛(包含頭痛、肚子痛或模糊且持續的疼痛)
  • 有自殺意念
  • 無法自理生活或處理壓力
  • 對體重增加或外型出現嚴重焦慮

至於青少年可能需要留意的警訊,詳見認識精神疾病 -青春期發作


 

Q2
我的家人/朋友好像生病了,我該怎麼幫他?

當您覺得您的親友的精神狀況可能出問題了,您想要幫忙,該怎麼辦?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 [NAMI])有幾個建議:

  1. 向他分享您的擔憂
    告訴對方您的擔憂。表達您的同理跟關懷,但不要用評斷的語氣。試著用「我」當主詞這樣說:
    • 「我注意到你『最近睡得比較多/吃得比較少…』。你還好嗎?」
    • 「我發現你最近不太一樣。你是不是有什麼心事?」
    • 「我聽你這樣講話會有點擔心,我們要不要去找誰談談?」
  2. 向您信任的人求助
    如果您有親友可能需要協助,您不需要獨自承擔這個重擔。試著找一個能夠理解您親友處境的人,或者能夠幫上忙的人。您的親友可能會有點介意有其他人參加,所以記得先跟您的親友說。不過,假如這是緊急事件,你應該直接打119或找有能力的人,以下是你可以考慮的人選:
    • 其他朋友或家人
    • 假如是學生,可以考慮找學校老師、心諮中心諮商師
    • 宗教人員
  3. 提供支持
    你的朋友可能還沒準備好要分享他們的心事,或者現在不想要你幫忙。你不能強迫一個人接受幫助,所以盡力陪伴你的朋友,並且讓他知道假如他需要,可以找你即可。具體說明你能提供的協助,可能有幫助,例如:
    • 「有沒有什麼我能幫上忙的?」或者「有沒有誰是可以幫你的?」
    • 「我可以幫你去找諮商的管道嗎?」「我可以幫你掛身心科的診嗎?」
    • 「在你身體還沒好一點前,有什麼工作是我可以先幫你完成的嗎?」
    • 「你希望我載你或陪你去看診嗎?」
  4. 建立正向支持的網絡
    你可以幫忙你的親友建立一個正向支持的網絡,例如:
    • 固定問候
      例如,每週固定通話或傳訊息問候一兩次,或者在他看診結束後,關心一下進展,讓對方知道有你在關心他。
    • 盡量將對方納入你要作的日常活動
      即使你的親友可能不願意參加,但假如你讓對方知道你期待他參加,他可能會覺得被關懷。
    • 多認識精神疾病
      你越瞭解你親友的疾病,就越能夠幫助他。(可參見本網站「認識精神疾病」及這個單元的資訊)
    • 避免使用評斷或貶抑的字眼
      例如「打起精神來」、「振作起來」這類的字眼會讓當事人覺得生病是自己的錯。你的親友需要知道他們會復元,而且有你在,他們並不孤單。
      當你的親友有精神疾病的症狀時,他們會最需要你的陪伴。有時他們可能很害怕跟別人談自己的狀況或求助,所以即使只是談談自己的狀況,有時也會讓他們覺得不孤單。

 

Q3
有哪些管道可以協助評估是不是生病了?

由於心理衛生越來越受到重視,當您有疑慮時,有許多管道均可以尋求專業的幫助,只是這些管道各自有其優缺點,介紹如下,提供大家選擇時的參考:

學校心諮中心(學生)

假如您或您的孩子具有學生身份,通常國小到大學都設有輔導室或諮商輔導中心,提供免費的諮詢或諮商協助。「諮商」輔導老師除了進行初步會談,也會依來談者的需要,轉介至心理師、社工師,或有合作的身心科醫師,提供更適合的協助和服務。

優點:學校諮商輔導中心的好處是可以就近獲得協助,在學校就可以與輔導老師討論自己的狀況。

缺點:學校輔導資源可能不足,一個年級/一個學院通常僅有1、2位輔導老師,從預約到面談需要排隊等候至少1-3週。

諮詢專線

衛福部提供安心專線供民眾去電討論心理健康議題。此外,民間單位亦有張老師、生命線,由志工成立接線單位,提供民眾諮詢。他們的專線電話及服務時間如下:

1. 張老師專線 1980 (周一至周六9:00-9:00、週日9:00-5:00;各地區服務時間會依實際人力增減)

2. 生命線1995 (24小時)

3. 安心專線1925 (24小時)

另外,伊甸活泉之家也有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的照顧者提供電話諮詢專線: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 (02-2230-8830)(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 13:30-20:30)。

優點:使用熱線服務的好處是不用透露自己的身分、也無須到現場、使用時間也相對彈性。

缺點:然而因使用者眾多,目前熱線電話接聽率不高,需要耐心撥打。且熱線的宗旨為及時協助、並非長時間會談,每通電話會談的時間落在15-25分鐘間。

因此,這些專線較適合需要短時間、及時服務的求助者。若要好好討論自己的情況或面對的困難,使用下方的免費心理諮詢服務會更加適合。

心理諮詢/諮商門診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通常也會透過在地衛生所、社區健康中心、民營心理治療所或非營利組織,提供心理諮商,方便民眾就近前往。使用這些服務沒有戶籍或居住地的規範,不是在地民眾也可以使用,只要選擇離您接近的地點即可。

倘若是「諮詢」通常不需要另外付費或者費用較低,但倘若是「諮商」,通常醫療院所均有健保給付,僅需支付掛號費等方式進行。台北市心理衛生中心的資源列表彙整了相關資源地圖

優點:這些諮詢毋需費用或費用不高(需健保掛號費)、而且因為服務機構多、可以尋找自己方便的地點,會談時間包含白天及晚間時段(依每個會談據點的時刻表而異),若上班/上學的朋友仍可在下班下課後前往,不需特別請假。

缺點:心理諮詢多有次數限制,通常一年僅提供一人3-6次不等的服務;諮商門診也非常熱門,須排隊等候。免費或諮商門診資源使用完畢後,若要與同一位助人專業人員討論,則需額外的費用,或轉介至自費的方案;自費費用約在每小時2000元-3200元不等。

精神科/身心科診所

過去精神科診所可能容易引起異樣的眼光,但現代社會失眠等問題越來越普遍,而且許多心理症狀常與身體症狀密切相關,因此精神科診所改稱身心科診所,提高一般民眾的接受。

提供目前精神科/身心科診所數量持續增加中,比起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診所醫師通常比較有時間跟您或您的家人討論,地點也可能離住所或辦公室更近,相較於人來人往的大醫院,就診也可能比較有隱私。

雖然診所基本上不具備急診或住院的功能,但診所會與附近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合作,若罹病者有其他治療需求,診所醫師將會協助轉診。您可以查看「精神醫療院所」,了解您附近的醫療資源。

醫院門診

醫院就診的優點是,專業人員分工及設備比較完善,除了有急診之外,有需要住院也可以住院。但通常醫院門診的病人較多,醫師可能無法有太多時間會談,因此可能比較適合症狀複雜,且過去或潛在有住院需求的人,

醫院又分兩種:綜合醫院跟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代表除了精神科/身心科外,包含了其他的專業人員可以一同協助罹病者。以一個有精神疾病及糖尿病的人為例,綜合醫院除了可以同時在兩科就診,不用多跑一趟以外,也有機會讓兩科醫師一起會診,以整合照顧的角度協助罹病者獲得更為完善的協助。由於去綜合醫院比較不會讓外人聯想到精神疾病,有些人比較偏好去綜合醫院就診。

精神科專科醫院指以精神科/身心科為主,當中的醫師往往會有更細緻的次專科分工,也就是會囊括更多精神科不同領域的醫師。且專科醫院會有更多的治療資源,例如可能會包含門診、急診、住院、日間病房(晚上可返家)。同上,您可以查看「精神醫療院所」,找到距離您較近的門診資源

員工協助方案

由於〈職業安全法〉及勞動福祉的進步,有些企業正在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當中也包含員工心理諮詢的服務。若有想討論的事項,可向人資或健康促進主責人員討論申請相關服務;部分企業也有與員工協助方案委託單位共同設立服務專線,可自行撥打電話預約使用心理諮詢或會談服務。

使用員工協助方案的好處,除了免除諮詢費用以外,諮詢服務也多可以配合使用者的時間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員工協助方案時,協助您的助人工作者會有向企業主管報告的義務;在保密原則之下,助人者不會透露與您談話的細節,但會談的概況或主題仍會讓主管單位知悉。 您可以與員工協助方案服務人員討論,要向主管單位透露的方向和大致的內容。


 

Q4
想要去就醫,可是沒錢怎麼辦?

身心科的治療通常有健保給付,醫學中心的部分負擔加掛號費可能達500-650元之間,但診所掛號費加部分負擔通常在150到250元之間。心理諮商也有一些是免費的,可以先行評估狀況(參見本網站所列的資源)。假如有重大傷病卡還可以免除健保的部分負擔,只需掛號費約100元。

但若是沒有錢就醫,若您是學生,可以先和信任的師長(可能是導師、輔導老師或科任老師)討論,可以先運用「學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實施計畫」,向駐診精神科醫師討論您的狀況,除了評估目前身心狀況外,也了解在地的精神科/身心科有沒有和學校具有合作計畫,可以免除部分醫療費用。此外,也藉由和師長討論,尋求校內經濟補助資源。

若您非在校學生,但是財務上確實有困難,可以在有精神科/身心科的公立醫院就醫,並告訴醫師您在負擔醫療費用上的困難,基本上醫師會協請醫院社工協助。包括運用暫時欠款、連結社會資源、或院內專案補助等方式進行。


 

Q5
我去就醫,別人會知道嗎?會不會留下記錄?我要如何避免留下記錄?

幫您看診的醫師、心理諮商師等專業人員,假如因為業務上知悉您的病歷或其他秘密,都有保密義務以及禁止歧視的義務,否則有罰鍰。這個目的是希望您可以信任醫師,不要隱瞞您的問題或經歷,醫師比較能夠正確診斷及協助您。不過,如果您提到的內容涉及立即且嚴重的傷人或自傷,根據自殺防治法及專業人員倫理守則,專業人員依法需要將您的狀況轉介其他單位。因此,原則上您去身心科看診,應該可以信任醫師會為您保守秘密。

假如您是未成年人,醫師原則上需要得到家長同意才能提供治療。但由於牽涉到病人的利益,每一位醫師對於這個原則的處理方式也不太一樣,假如您有這方面的顧慮,建議您跟醫師討論,尋找適合您的醫師。

回歸成年人的情形,若是您的家人透過其他管道向醫師/心理師/社工詢問您的狀況,他們也會讓您知道,並且與您討論該向他們透露多少、又透露那些內容。對於家人提出的詢問,專業人員並不會向您的家人謊報您的狀況,但站在對您有利的角度上,會與您商討如何回應最為合適,若您有此顧慮,也可以和專業人員說明。

但是,假如您因為其他疾病去看身心科以外的醫師,透過以下三種途徑,幫您看診的其他醫師還是有可能會知道您有精神疾病的病史:

  1. 同一家醫院的醫師可以透過院內電腦系統看到其他醫師為您開的藥。
  2. 倘若您有同意並簽署「雲端藥歷」同意書的話,在您掛號時,您掛號的醫院就會事先把您最近三個月內的用藥記錄下載到醫院電腦系統中,方便醫師為您看診或開藥時參考,因此各醫師都可以看得到。
  3. 但是推行雲端藥歷是健保署為了避免藥物衝突的既定政策,所以假如您沒有同意也沒有簽署雲端藥歷同意書的話,醫院只是不能事先下載您的用藥記錄料到醫院的電腦系統,但醫師在插入您健保卡時候,還是可以看到雲端藥歷上您最近三個月內的用藥紀錄。
  4. 即使不是同一家醫院,您也沒有同意健保署將您的就診資料加入雲端藥歷,當醫師插入您的健保卡時,在健保卡還插著的時間內,醫師現場也可以看到您最近六次就診的診斷碼及用藥,假如醫師有特別留意,是可以從這些診斷碼及藥物,知道您有精神疾病。

雖然您可能不希望太多人知道您的疾病,但是因為精神疾病的用藥,有時會導致您血糖或血壓異常,或者讓您失眠等等,醫師需要知道您身體的狀況或正在吃的其他藥物,才能比較正確地診斷及治療您,也可以避免開互相衝突的藥,也就是避免藥物交互作用。同時,根據醫學倫理及醫療法有保密義務,同時,也有義務不能歧視您,因此建議您有需要時,還是要及早去就診,並且信任醫師會為您保守秘密。

假如您還是擔心自己的病情意外被其他人知道,因此不想留下紀錄,以下是幾個您應該留意的事情:

  1. 考慮在綜合醫院就醫或自費就醫:
    倘若您的治療是由健保給付,醫院向健保署申報費用時,是會看得出有在某一個醫院的就醫紀錄及費用。如果您的醫療費用是健保給付,醫院會跟健保署申請核銷費用,因此健保署會有您就醫的紀錄,包含醫療機構、醫師姓名及科別,但不會知道您告訴醫師的詳細內容。假如您是別人報稅時「受扶養親屬」,而對方報稅採用列舉扣除額,有將您列為受扶養親屬,同時您就診的醫療院所有向國稅局上傳看診的醫療費用,對方透過國稅局的系統,就可能會以醫院為單位,看到醫院跟健保署的申報費用總額,但不會看到您就診科別或疾病名稱。所以如果有這類擔憂,可以考慮去綜合醫院或考慮自費就醫。
    因此,有些人會選擇自費就醫,或選擇沒有健保給付的心理諮商,自行負擔全額費用。若您非在校學生,可以在有精神科/身心科的公立醫院就醫,並告訴醫師您在負擔醫療費用上的困難,通常醫師會協請醫院社工協助,以連結社會資源或或院內專案補助等方式。
  2. 固定在一家醫院就醫:
    假如您擔心醫院或醫師暴露您的隱私,為了減少知悉您病歷散佈的範圍,您可以考慮在綜合醫院就醫,以便不同疾病都可以固定在這家醫院的不同科別就醫。
  3. 重大傷病卡以紙本形式領取:
    假如您的精神疾病符合重大傷病的資格,您的醫院會為您申請重大傷病卡,以便減免健保部分負擔的費用。假如您有在就業,為了避免雇主在幫您投保時,從健保資料知道您可能有重大傷病,建議您在醫院通知您去領取重大傷病卡時,告知醫院您希望領取重大傷病卡的紙本,不要註記在健保卡上。
  4.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不列入媒體補助」:
    假如您的精神障礙符合身心障礙證明的條件,您的健保費及勞、公、軍、農保等保險費將依照您身障的等級,自身心障礙者所屬投保單位保險費計算表內直接減免保險費,無須提出申請。此時,為了避免雇主因為幫您辦理投保,無意間得知您有身心障礙,您可以在區公所申請「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此時您其自付部分保險費由社會局直接補助。
    不列入媒體補助撥款時間:每年1月份至6月份之保險費補助於當年10月31日前撥付;每年7月份至12月份之保險費補助於次年4月30日前撥付。申請不列入媒體補助者,得隨時向社會局提出申請變更為按月減免之補助方式。每月20日前提出變更補助方式申請者,得溯自申請當月1日起算。不列入媒體期間,如有遷出入本市或身障資格中斷等情形,須重新申請。
  5. 如果有醫師因為您的身份而拒診,您可以記下何時、何地、何人、以及您被拒診或歧視的具體情形,請精神疾病病友權益團體或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您向主管機關申訴。

 

Q6
關於住院需要知道的事

什麼情況需要考慮住院?

假如醫師判斷門診治療已不足以協助您或您家人穩定身心狀況、需進行藥物調整、或急性發病等狀況下,為了保護您或您家人的人身安全或健康狀況,醫師會建議住院治療。住院治療可以讓您或您的家人有醫護人員比較密切的照看,避免因獨自一人發生傷人、自傷等危險。此外,有時因藥物調整或藥物治療,需要觀察臨床效果與反應,住院治療也可以即時調整,及時修改治療策略,避免發生危險。

住院需要帶什麼?不能帶什麼?為什麼?

為了避免您或您家人自傷或傷人的行為,精神科病房的住院不允許攜帶危險物品,例如:打火機、菸、剪刀、指甲剪、刮鬍刀,或者超過一定長度的繩索,包含牙線、皮帶、圍巾、絲襪、鞋帶或衣褲上的棉繩。這也連帶影響耳機、充電器等有線路的電器也不能帶,如有攜帶則會在入住前由院方代為保管。

為了隔絕外部壓力源的刺激,讓您或您家人可以安心靜養,也為了保障其他人不被拍照、錄影或錄音的隱私,許多醫院的精神科病房會管制手機或其他具照相、錄音、錄影、上網功能之電子通訊產品。視疾病種類跟嚴重度而定,有些醫院管制的方式是直接禁止帶手機,但有些醫院可以帶,只是使用會受到限制。

不過,由於精神衛生法第25條規定「住院病人應享有個人隱私、自由通訊及會客之權利;精神醫療機構非因病人病情或醫療需要,不得予以限制」,因此假如您或您家人有需要打電話,可以用電話卡打公共電話,或請護理站協助,不能完全禁止您或您家人通訊的自由,除非病情或醫療有需要。

住院期間親友可以探視嗎?

住院期間,親友可以探視,但探視的時間長短,每個醫院的規定不一樣。為了維護您或您家人隱私與人身安全,進入探視前需接受安全檢查,禁止攜帶危險物品或其他有安全之虞之物品,或持具「照相、上網、錄影及錄音等功能」之電子通訊產品進入病房探視。

因此,探視之前建議先上網查詢入住醫院之精神病房探病規範,進入醫院網站的陪探病預約系統登錄資料、申請探視,通常都是開放白天時段,因為醫院到夜間時段(晚上九點或十點後)都會實施門禁管制。通常,訪客人數同一時段以1組為限,1組不超過2人。。

住院時醫院有哪些醫事人員在幫我?他們的角色有什麼不一樣?

主治醫師:每一位病人住院,都有一位主責的主治醫師負責所有開藥或其他診療計畫,也會決定適合出院的時間。假如您平常固定在這個醫院就診,收治住院的通常就是您的主治醫師,在住院期間也會固定來病房看您,包含開藥或其他。假如您是透過急診入院,平時沒有在這家醫院看診,醫院會根據您的病情跟醫師分工,為您指派一個主治醫師。

住院醫師:由於主治醫師除了照顧住院病人以外,還有固定看診、開會甚至教學等工作,因此病房通常也會有比較資淺的住院醫師,固定在病房輪值,照顧病人比較立即的醫療需求。

護理師:除了主治醫師以外,護理師可能是您最常接觸的人,也是最直接照顧您醫療需求的人。護理師有分工及輪班制度,通常每一床有兩個主責的護理師,一個負責白天,一個負責晚上,固定會來量測您的生理狀況,幫助醫師掌握您病情的進展,有狀況就會跟醫師反映,包含調整藥物的種類及劑量。由於他們的責任不只是照顧您,還要照顧許多其他病人,特別是夜班的人手比較少,因此他們不一定能夠馬上回應您的需求。適時對他們的辛勞表達感謝或體諒,可以促進您跟他們的關係與溝通。

心理師:通常主治醫師所提供的治療是以開藥為主,談話為輔。談話的部分,主要由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負責,有時會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有時會以團體課程的方式進行。這兩者都是心理師,但臨床心理師特別負責病人的心理鑑衡,評估您或您家人的疾病種類與嚴重程度。諮商心理師則提供諮商,進行自我探索和認識,工作地點除了醫院,還有學校、心理諮商所等。

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的英文全名是occupational therapy,所以職能治療師在醫院裡常被簡稱為OT老師,其任務是透過職能理論及活動分析,來瞭解影響個案職能表現的原因。換句話說,OT老師將分析有那些因素會造成個案進行自我照顧、工作、人際互動等生活面向的障礙,並藉由增進生活與社會功能的各種訓練,透過環境改造、輔具、簡化工作流程、工作強化等方法,協助個案反覆練習並增加職能,避免功能退化、維持身心功能,增強生活品質。

社會工作師:社工師運用社會工作技巧或各種資源,協助個人、家庭、團體或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功能,使服務對象在生活中、在社會裡可以適應。而在醫院當中,社工師主要任務為協助您、家屬與醫院溝通,特別是協助病患與家屬處理因生病所帶來的各種家庭、社會暨心理層面的問題,藉由技巧訓練與連結資源等方式,因應疾病帶來的挑戰。

醫院內的醫事人員對病人的照顧是團隊合作,各自有自己的專業與分工。瞭解他們的權限與職責,有助於跟他們的溝通合作。病人跟醫事人員的溝通越好,醫事人員比較能夠正確診斷病情,並且針對您或您家人的需要給予及時的幫助,您或您的家人也比較能夠迅速康復與出院。

住院該有的心理準備?

住院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您或您家人回復現實感,避免傷害自己或他人。因此除了藥物以外,也會有跟主治醫師的診療時間及團體課程。部分有住院經驗的人認為住院很無聊,特別是團體課,由於每個人的嚴重程度跟需求不一樣,有些人會覺得內容過於簡單,但還是會因帶領的老師及主題而定。也有人在住院過程中因為脫離生活中令自己困擾的環境,能夠靜下心來重新出發,或者因認識與自己類似病況的朋友而能夠互相激勵。

瞭解自己住院的原因、出院時間,以及住院期間醫師對於治療的計畫,有助於提升自己對住院時的心理準備。另外,可以攜帶書籍或參與病房內的活動,試著讓自己心情放鬆。保持開放的心態,相信醫護人員也要相信自己,多和醫護人員分享自己的心事或遭遇的困難,勇於開口求助也會比獨自面對未知的狀態更能安心。


 

Q7
什麼時候需要考慮強制就醫或住院?

我該通報強制就醫嗎?我該考慮哪些因素?

根據醫學倫理,醫師必須尊重病人的自主。而且,醫師幫助您或您家人時,得先瞭解您或您家人的生命經驗與壓力來源,需要您或您家人願意分享,並且配合改變行為或轉念,因此通常當事人願意接受治療,治療也才會有效。

所以,精神衛生法僅在符合下列要件時,才允許強制住院(精神衛生法41條):

  1. 出現於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無法處理日常生活之事務
  2. 有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時
  3. 且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
  4. 且病人拒絕自願住院
  5. 經兩名專科醫師鑑定病人符合上述要件
  6. 且經衛生福利部審查會許可

因此假如有符合上述情形,任何人都可以打110或119通知警察或消防隊協助送醫。但特別是當您的家人已出現上述行為表徵時,通報時務必清楚告知。

但是因為強制雖仍解決當下的危險,然而,您或您家人因為被強制住院而影響對照護者及醫師的信任,重新建立關係本身也是一個考驗。因此是否通報強制住院,可能需要考量以下因素:

  1. 您或您家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風險高低?
  2. 可否說服他們願意就醫,而不用強制?
  3. 平常就診的醫院是否有急診床位?信任的主治醫師此時是否會在醫院?

不過,即使通報強制住院,但醫院是否果真會「強制住院」,必須經醫師認為符合強制住院的要件後,說服您或您家人自願住院不成並徵詢主要照顧者意見後,才會進行強制緊急安置及強制鑑定,送衛福部「精神疾病強制住院治療審查會」通過後,才正式進入強制住院的程序。

另一方面,為了保障您或您家人的人權,強制緊急安置的期間,不得超過五日(精神衛生法第42條)。強制鑑定則應於兩日內完成。在五日內,倘若鑑定無強制住院必要,或五日期間內衛福部強制住院治療審查會沒有許可強制住院時,應即停止緊急安置。強制住院治療審查會的成員除了專科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以外,還需要有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及法律專家,審查您家人的狀況及強制住院的必要。

由於強制住院涉及複雜冗長的行政審查,也可能會傷害您與家人、醫師的關係,照顧者跟醫院通常會盡可能避免啟動強制住院。因此實務上通常是說服當事人自己同意住院,或先以其他病因達成就醫目的,再照會精神科處理精神醫療需求達成住院治療目的,急性症狀穩定下來後才評估轉至日間病房、出院、轉診等。

住院覺得受到醫院不當對待怎麼辦?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42條的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得就強制治療、緊急安置進行個案監督及查核;其發現不妥情事時,應即通知各該主管機關採取改善措施,並得基於嚴重病人最佳利益之考量,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

因此,如果住院覺得院方不當對待,可聯繫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簡稱病權團體)。曾經被指定為病人權益促進相關公益團體及聯絡方式如下(最新名單未公布,以衛福部為準):

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02-2596-9525(北辦)
07-550-6522(南辦)
台北市中山區天祥路61巷22號2樓
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02-2585-0810
02-2585-0811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1號13樓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02-2255-1480 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15巷2-1號2樓
社團法人台灣社會心理復健協會 02-2391-3995 台北市林森南路4之2號4樓

上列之病友權益團體,會依據個別情形提供協助,連接資源或轉介至其他合適之服務單位;若涉及違法之拘禁或逮捕情形,可以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透過法扶律師向各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或停止強制住院,您或您家人也可以逕行聯繫法律扶助基金會,聯絡電話:02-412-8518轉2聯繫。

想出院出不去怎麼辦?

當您或您家人的病情嚴重到一定程度,需要專業人員24小時密切照顧時,醫師才會同意收治住院。此時,假如您或您家人不希望繼續住院,是否可以隨時出院,會因為一開始是有自己同意入院?還是被強制住院?而有不同。

假如是自願住院事後想出院,醫師會評估您或您家人當時的症狀嚴重度、危險性、治療與照顧的接續問題來做決定,然後再與您和您家人討論。倘若當事人的病情依然呈現脫離現實,無法處理自己事務的情況時,出院可能會危及自己健康甚至生命,或者是沒有家人或者適當單位願意接手照顧,醫師可能就不會輕易同意您或您家人出院,此時就須要在考量當事人自主權與安全性的基礎上討論可能的選擇。因此,即使當初住院時是您家人有同意住院,而且理論上醫師應該尊重當事人希望出院的意願,但基於您家人的利益,有時您家人未必能夠如願。

另一種情形是強制住院治療。由於強制住院涉及人身安全,因此精神衛生法不但限定符合一定要件及程序才能強制住院(參見前面的說明),而且限制每次強制住院至多限60日,但經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鑑定有延長之必要,並報經審查會許可者,方得延長;但延長期間,每次以60日為限(精神衛生法第42條)。

此外,倘若強制住院期間,您或您家人病情改善而無繼續強制住院必要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辦理出院,並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強制住院期滿或審查會認無繼續強制住院之必要者,亦同(精神衛生法第42條)。

經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的本人或您的保護人,得向法院聲請裁定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精神衛生法第42條)。您或您的保護人對於法院裁定有不服者,得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提起抗告,對於抗告法院之裁定不得再抗告。聲請及抗告期間,對嚴重病人得繼續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若您或您家人被強制住院,可聯絡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聲請提審(02-412-8518轉2聯繫)。若已先聯繫病權團體,也可由病權團體索取資料後,協助轉介法扶基金會聲請提審。


 

Q8
醫師說可以出院了,然後呢?

什麼是「出院準備計畫」?該準備哪些面向?有哪些選擇?

「出院準備計畫」是在個案在準備出院的期間,由醫師、護理師及社工師對於個案的病情進行評估,協助您或您家人練習適當的照護技術,並提供個案出院後所需的醫療及福利服務資源,以確保您或您家人在出院後仍可以得到持續性的照護。

出院後的選擇不一定僅有返回家中,可依照您或您家人目前所需的需求、狀態,媒合適合的復健服務,例如:日間病房、居家治療、社區復健中心或者照護機構康復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參見「資源列表」所列的資源,及「專業陪你走」所列的各種治療與或復健方式)


 

Q9
生病之後,家裡不能住怎麼辦?

住宿機構有哪些種類?有什麼不同?

假如您或您家人因為病情或家庭狀況,不適合住在家裡,可以考慮住在全日住宿型機構,例如:醫院附設精神科慢性病房、精神護理之家、康復之家、以及住宿型生活照顧機構。

精神護理之家和醫院附設精神科慢性病房所接受的個案為,自我照護能力較低的人。機構會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協助個案打理生活,並鼓勵個案參與復健課程,以提高回歸社會的可能性。

康復之家所接受的個案為自我照護能力較高者,透過家庭式的生活方式,使個案漸漸熟悉醫院環境以外的生活環境、培養自我生活能力並藉由復健及職能相關課程,以利個案後續的社會復歸。

另有住宿型生活照顧機構的使用者基本上生活可自理,藉由居住於社區,增加自主性並發展社會連結,增進復元的可能性。

費用怎麼辦?健保有給付嗎?

根據109 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之健保給付,康復之家是每人每日最多給付508元,醫院附屬精神科慢性病房而是另有健保補助費率的換算,但是若個案擁有經濟弱勢的背景則可增加健保補助的額度。而精神護理之家屬民間單位經營,不提供健保補助,但是若居住累計90天以上,則可向衛生福利部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怎麼挑選住宿機構?該觀察哪些重點?

一般常考慮的包含地點、規模、價格及口碑。但住宿機構有時一位難求,選擇不見得很多。不過,每一家精神復健機構接受入住者所要求生活自理功能不同,提供的服務內容也不一樣,所以挑選機構時,建議要以居住者目前狀態及需求作為第一考量,過程中也須經由醫院專業人員進行個案評估。

在挑選社區裡的精神復健機構時,有經驗的過來人建議將以下事項列入考慮(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2014):

  • 評估康復者病情是否穩定接受治療,及生活自理能力。
  • 機構收案服務對象
  • 打聽機構是否有通過評鑑並且與健保署有特約關係?
  • 康復之家提供的課程是否豐富多元?
  • 扣除健保給付及社會局可能的補助外,經濟能力是否能負擔相關住宿費用?
  • 機構設施、專業人員的專業背景及容納的人數是否合適?
  • 由於康復之家或社區復健中心的地點,交通都不太便利,因此康復者要有能力可以自己利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方式,解決往返家裡跟機構的問題。
  • 機構是否有額外或違規收費?

假如是居住者功能比較好的康復之家,也可以詢問康家是否會給居住者鎖匙,讓居住者可以自由出入。這個差異攸關康家的理念及居住者的主體性,但也考驗康家對居住者的信任及管理能力,因此也許是一個可以觀察的重點。


 

Q10
功能還沒有回復,除了醫療以外,社區裡可以幫助我的有哪些資源?

除了醫療資源外,若您或您家人居住於家中,社區中的「社區復健中心」可以提供個案於日間進行復健行程。社區復健中心提供一個支持康復者的環境,讓康復者可於此單位接受心理衛生及藥物相關諮詢,也可以參與相關生活及職能活動,進而強化康復者本身的能力,並達到自立生活的目的。您也可以進一步參考「復元旅程,出發!-專業陪你走」,文章中提到許多改善方式和資源,不僅適用於思覺失調症者,也適用於面臨心理健康挑戰的朋友。

根據2021年健保給付基準,參與社區復健中心的個案每人每日最高可享有480元的補助。若個案領有身心障礙鑑定或手冊,則可以另外向縣市政府社會處/局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註:每年政府提供的補助金額及各縣市補助基準各有不同)


 

Q11
身心障礙證明有什麼用?我可以申請嗎?

我國自從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必須落實對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保障,並提供合理調整。雖然資源的種類跟普及程度還有很多努力空間,但根據行政院109年國情報告的整理,目前對身心障礙者的福利包含:

  • 金錢補助:根據當事人的家庭經濟、障礙等級等條件,補助身心障礙者的生活、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輔具費用補助、社會保險保費補助、所得稅及汽車牌照稅減免、租賃房屋租金、購屋貸款利息補助及推廣財產信託制度。
  • 提供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服務
  • 機構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搭乘國內公民營公共交通工具半價優待、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票價優惠
  •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

當您或您家人於精神科穩定就診六個月以上,經精神專科醫師確診為精神病,您或您家人可以要求接受身心障礙鑑定,申請身心障礙證明。鑑定的目的,是要確認您或您家人符合身心障礙的條件:

  1. 罹患精神疾病
  2. 已穩定接受適當醫療處置,仍無法痊癒且病情往慢性化發展
  3. 因疾病導致職業功能、社交功能與日常生活適應有障礙,需要他人從旁協助。

鑑定團隊成員包含鑑定醫師以及第二位專業鑑定人員,「身體功能及結構(bs碼)部分」之鑑定由專科醫師進行,而第二位鑑定人員則負責「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de碼)部分」之鑑定。第二位專業鑑定人員,符合資格者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護理師、聽力師,通常會是社工師,實際施測時仍依醫院派任之專業鑑定人員為準。

身心障礙證明流程

  • 申請地點:至各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 申請程序:取得「身心障礙者鑑定表」後,至各縣市衛生局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由專業人員組成團隊,根據生理損傷及對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程度的影響,鑑定身心障礙的程度。
  • 評估需求:由社會局指派的評估人員根據當事人需求,協助取得個人照顧服務、家庭照顧服務、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陪伴者優惠、風景文教設施之陪伴者優惠。

假如您擔心雇主因為幫您辦理投保,無意間得知您有身心障礙,您可以在區公所申請「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此時您其自付部分保險費由社會局直接補助。

不列入媒體補助撥款時間:每年1月份至6月份之保險費補助於當年10月31日前撥付;每年7月份至12月份之保險費補助於次年4月30日前撥付。申請不列入媒體補助者,得隨時向社會局提出申請變更為按月減免之補助方式。每月20日前提出變更補助方式申請者,得溯自申請當月1日起算。不列入媒體期間,如有遷出入本市或身障資格中斷等情形,須重新申請。


 

Q12
我該告訴我的伴侶嗎?該怎麼說?我可以談戀愛嗎?

許多有精神疾病的人,一定會猶豫是否該跟自己的伴侶或交往對象揭露自己的病情。 單身的人也可能因此懷疑自己是否有資格與人交往。

對於這個問題,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 提醒,許多有精神疾病的人,還是擁有堅定又支持他們的伴侶。同時,在遭遇困難時,一個好的關係可以幫忙他們度過難關。

但他們也提醒,一個不好的關係,有可能讓症狀惡化,特別是加重憂鬱的症狀。因此,與其問與其問「我有沒有資格談戀愛?」不如問「如何促進健全的感情關係?」

由於這些資訊相當實用取向,以下歸納及翻譯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對這個問題的建議:

我該告訴我的伴侶嗎?

由於精神疾病常被誤解與汙名化,許多人可能傾向不跟伴侶說。但假如您希望您們的關係強健而持久,您和您的伴侶應該跟彼此分享自己的健康狀況,以便在生病時可以度過危機。假如您們已經交往相當時間了,與其等到自己有症狀急性發作再也無法隱瞞時讓對方發現,不如在自己健康狀況良好時,好好告訴對方。

當您剛開始一段新的感情時,您不需要馬上告知對方您的病情,但是等您們彼此開始認真交往時,建議要開啟這個話題。

我該如何跟我的伴侶說我的健康狀況?

初次聽聞您的病情,許多伴侶可能會覺得措手不及,可能會有以下三種不同的反應:

第一種伴侶可能覺得您的疾病不是問題,因為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難處,而遇到難題時,伴侶本來就應該相互扶持。

第二種伴侶可能覺得無法接受,決定結束這段關係,正是因為這個可能性,所以建議您應該及早開啟這個話題,免得徒然浪費彼此的時間。

大多數的伴侶是第三種:一開始對您的病情感到驚訝,又不知該如何回應,但當他們越瞭解您的治療計畫,他們會覺得越自在,也越知道如何支持您。在這個過程中,您們的關係,可能因此益發穩固。

要跟您的伴侶開啟這個話題,建議選擇一個您沒有症狀的時候。同時,為了確保對方能消化這件事,建議先說明您有重要的事情要跟對方說,例如,

  • 「有件事情我一直很擔心,我想跟你談談。但要我談這件事很困難,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好好聽我說,試著理解我。」
  • 善用「三明治策略」:在開始跟結束時說一些正向資訊,把負面消息夾在中間。例如,先正面地肯定您們的關係、感謝對方給您的愛與支持,再說明,也因為對方對您的愛,您想要分享一些對您而言很困難的事情;然後再說完您的病情。結束前記得回到一些正面訊息,例如您治療的進展,或者您因此對自己更深的認識等等。
  • 假如您有關於您的疾病更進一步的資訊,建議主動跟您的伴侶分享,幫助他更快地認識您的疾病,並且給他們時間消化。
我可以談戀愛嗎?

您在發病或狀況不佳時,可能不想跟別人互動,精神疾病可能會讓您更難認識別人以及跟別人交往。因此,為了促進您感情生活的健全發展,切實執行您的治療計畫非常重要。

想一想您會希望跟具備什麼特質的人談戀愛?您要如何讓自己擁有那個特質?盡量表現出您正向的特質,您會遇到欣賞您的對象。不管您過去的病情如何,您有權被愛與愛人。

我有可以有性生活嗎?

精神疾病有可能影響您的性生活。有些藥物可能會降低您的性慾、或讓您有勃起等障礙。假如您遇到這類副作用,請跟您的伴侶與醫師討論這個狀況。但是建議不要自行停藥,因為長遠而言,躁症或者是幻覺對感情的傷害,可能遠大於性慾減退。

所以請給您和您的醫師足夠的時間來調整藥物的種類與劑量,以便降低這個副作用。新一代的抗精神病藥物對性慾的副作用比較少,有時換藥就可以降低這個副作用。

同時,在您跟您的醫師努力挽回您性能力的同時,記得用性以外的方式來表達您對您伴侶的情意。要提醒自己:性生活退步,不是您或您的伴侶的錯,而且這個情況通常可以是暫時的。


 

Q13
懷孕期間繼續吃藥安全嗎?我可以懷孕嗎?

根據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2016年的資訊指出,懷孕期間服用精神疾病相關藥物是否安全的資料很有限。懷孕期間繼續吃藥是否安全,一方面會跟您吃的藥物種類有關,一方面也會跟懷孕的階段有關。

由於有些藥物可能對孕婦相對安全,但也有藥物會傷害胎兒健康,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建議,有精神疾病的孕婦,在懷孕及產後,應該尋求專科醫師的密切協助。醫師應該考量:

  • 不同藥物對孕婦安全性的科學證據的強度;
  • 孕婦的病情與懷孕階段;
  • 藥物以外,是否心理社會治療等有其他對這位孕婦有效的治療方式?治療的效果如何?
  • 停藥萬一病情發作,對孕婦及胎兒可能的風險?
  • 假使停藥,但密切監視孕婦病情,以便在必要時恢復用藥是否足夠?
  • 即使繼續服藥,也應該根據科學證據選擇藥物的種類,並且盡量服用所需要的最低劑量。
  • 醫師與孕婦產後,也應該留意產後憂鬱症的可能性,特別是懷孕期間停藥的孕婦。
  • 母乳中會有少量的藥物,因此倘若有計畫餵母乳,也應該跟醫師討論藥物的選擇,及餵母乳對母親與胎兒的利弊得失。

 

Q14
我可以工作嗎?

若病症經醫師判別為穩定時,「從事工作」對於您或您家人來說會是一種正向的復元過程。就業在生活中是一塊不可或缺的拼圖,您或您家人也可以透過職場生活訓練自己的社會適應力,也可以從中得到更多對於自我的肯定及生活中的動力,早日回歸社會生活。

對於復健後功能良好的人,可以尋求職業重建員的協助,幫助病友回去工作。職業重建員提供的協助包含訓練病友接受工作面試、協助調整職務內容和環境,並討論工作調適的策略,希望幫助病友逐漸回去工作。更完整的介紹,請參見「復元旅程,出發!-專業陪你走」中的「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您也可以進一步向社會局身心障礙科社工或醫院社工詢問上述資訊。


 

Q15
我該跟別人揭露我的病情嗎?跟誰?如何揭露?

由於人們對精神疾病的誤解與偏見,許多人往往不願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病情。但讓周遭的人知道的好處包含:

  • 當周遭的人知道您的病情,您才有機會受到他人鼓勵
  • 即使僅是說給一個能同理您的人,都有助於降低您的壓力,改善您的情緒。
  • 別人必須知道,才能給您實質的協助。

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認為,您是您自己病情的專家,該不該告訴別人,沒有標準答案。但光是考慮要不要告訴別人,本身就很令人焦慮,因此建議您列出「講或不講」的利弊得失,假如您對於告訴別人很焦慮的時候,這些列出來的優點,也許可以給您勇氣去講。

何時適合告知?

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認為,假如您被迫要在自己狀況不好的時候揭露,建議找您信任的人協助您完成揭露。除了這種情形之外,何時適合告知,美國心理衛生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建議考量以下因素:

  • 選擇您狀況好的時候講:會讓對方比較容易在平和的情境下,消化並接受這件事,特別是當對方對精神疾病很陌生的情況下。
  • 選擇有助於達成特定目標時講:基於不同的理由,人們會向特定對象揭露自己的病情。例如,當愛您的人很擔心您的行為或思緒時,您可能會跟對方說;或者當您擔心自己都不跟朋友出去,朋友會以為您不想跟他跟他們來往,您可能會跟他們說。
  • 準備好的時候講:是否向他人「出櫃」揭露病情,是一個很個人的決定。建議可以跟諮商師等專業人員練習怎麼講,可能有助於您決定跟誰說,以及您怎麼看待精神疾病。
該跟誰說?

跟別人揭露自己的病情,可能有風險。揭露好不好的答案,也跟「跟誰說」有關。有些親友可能不擅長表露關懷,但這未必表示他們不愛您。

建議把您考慮揭露的對象,列出一張清單,然後列出其中比較善於同理與傾聽的人。

  • 職場上
    在您工作的單位,同樣也要衡量揭露與否的利弊得失,包含同事可能的汙名,或者對您請病假或公司因為您的病調整您工作待遇的不滿。
    假如您覺得雇主有不當對待或歧視行為,根據精神衛生法第22條,「病人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對病情穩定者,不得以曾罹患精神疾病為由,拒絕就學、應考、僱用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因此,您可以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向當地勞工局提出檢舉申訴,包含具體描述歧視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人員及可能的人證或物證。
  • 私人關係
    關於交往對象的互動,請參見〈我該告訴我的伴侶嗎?該怎麼說?我可以談戀愛嗎?〉的說明。但假如您選擇揭露您的病情,對方可能的反應包含:真心接納您、馬上停止來往,或者表面上說無所謂,但逐漸淡出與您的人際關係。
    假如對方跟您的互動,跟往常一樣,那代表對方真心接納,仍然是您的好朋友或好同事。這些正向的人際關係,對於您的康復很重要。雖然揭露病情可能失去一些友誼,但讓朋友知道,您也才有機會獲得朋友真誠的支持與鼓勵。
如何講?

建議妥善規劃您的談話,以爭取對方對您的理解,有三個重點:

  1. 讓對方對談話預作心理準備,例如:
    「我想跟你說一件重要的事。不過,我不太知道怎麼說。我希望我講出來後,心情會好一些,你可不可以耐心聽我說完?」
    「有件事讓我很困擾,我需要找人談談。這讓我很尷尬,所以請不要嘲笑我。」
  2. 明確讓對方知道「精神疾病」是什麼
    每一個人的症狀都不一樣。假如您希望別人理解您的難處,建議具體說明一兩個讓您困擾的例子:
    「我覺得我不太對勁,因為我幾乎睡不著,這讓我白天沒辦法工作,生活完全失控」 「我開始常蹺課。我擔心假如我不去看醫師,我完全出不了門。」 「醫師說我有雙極性情感疾患。有時我覺得事情完全失控,自己也沒辦法控制我自己。」
  3. 明確建議對方可以怎麼支持您
    您的親友可能不知道該怎麼幫您。假如您可以明確告訴他們的話,您會得到更多幫助。例如:
    「我不敢去看醫師,因為那樣好像承認我有問題。你可以幫我掛號然後陪我去看醫師嗎?」
    「我最近思緒比較混亂。我正在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但藥物讓我不太舒服。假如我有做什麼讓您覺得不舒服的事,你可不可以告訴我,而不要被我嚇到?」
    「我覺得自己有好一點。但時不時,你可不可以給我一個擁抱,並且陪著我?」

告訴親友怎麼支持您,會讓您自己擁有一個強有力的支持網絡。一開始也許您會怕告訴別人,但不要放棄尋求協助,您會發現很多親友是願意支持您的。儘管如此,對講的方式,美國心理衛生聯盟也有幾個提醒:

  • 您不需要揭露所有的事
    事先想清楚您希望揭露哪些部分,保留哪些部分不說。您有權維持自己的隱私,您可以單純回應對方:「我現在不想談這個問題。」
  • 記得也要提到正向的訊息
    告訴別人您的病帶給您的新發現,或者即使生病您還是有很好的經驗。
  • 設定界限
    明確讓別人知道,什麼時候您想要聽對方的建議,什麼時候您只是需要有人傾聽。每個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判斷或意見,所以當您揭露時,試著耐心解說。假如對方不認同,溫和提醒對方,生病的是您,您知道什麼對自己最好。
  • 讓對方知道,對方可以幫助您
    每個人的需要不一樣,而且每個人因應的方式不一樣。提早思考您的需求,以及對方有沒有可能支持您。假如您有資訊可以讓他們更認識您的疾病及處境,盡可能提供給他們。有些人的確很難接受您生病,因此可能無法支持您,但也有很多人會對於您願意跟她們分享您的病情,覺得很榮幸,也會樂意盡力幫助您。
  • 講完後提供資訊給對方
    為了協助她們進一步瞭解您的病,小冊子、書籍或這個網站都很適合提供給對方參考。

 

Q16
精神疾病會好嗎?復元之路應有的心理準備

「精神藥物的功能,只是提供重建『可欲的』生活的生理基礎,但終究無法回答:什麼是有意義的生活。這其實有點像哲學問題,一般人都不一定答得出來,但一個精神病人比一般人更需要瞭解生活的意義是什麼,否則繼續在那個混沌的世界裡慢慢消逝無蹤就好,幹麼康復?」(p.52)
「一般人生病時什麼都不用做,乖乖吃藥當個病人的角色就是生活的全部,好了之後再回到正常積極的人生,但對於精神病人而言,康復和『生命的意義』是在一起的。」(p.51)
~陪伴者與研究者湯家碩語,引自張子午,成為一個新人:我們與精神疾病的距離,衛城出版,2019。

在罹病後,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便是「我什麼時候可以康復?」在這裡我們想分享康復的概念,「康復」是一個過程,包括兩種意義:臨床疾病的復原和個人人生意義的復元。

根據長期追蹤研究,思覺失調症發病的人中,大約有25%幾乎康復、25%在治療和協助之下功能會大幅改善或康復;雙極性情感疾患可完全康復者大約占25%,55%-65%會部分康復,而有10%-20%的罹病者會維持症狀或反覆發作。

  • 臨床復原(cure)
    當醫生或專業人員評估您或您家人病情已經緩解了,表示社會功能/人際功能或自我照顧的能力已改善,症狀已減輕,或是疾病的影響已不致於嚴重干擾生活。只要規律回診並搭配社會心理治療及福利服務,還是可以避免惡化,並維持生活甚至工作能力。因此,除非有醫師認為已經可以停藥,否則也要定期服藥(Torrey,2019/2020)。
    然而,即使病情已經好轉,還是要避免復發。因此,對於您或您家人來說,除了穩定回診外,減少容易復發的環境也很重要:例如,在和家人的互動上要避免表現出「高度情緒表露的行為」,亦即盡量不要過度批判康復的人、不要展露敵意以及或有太多情緒的介入,反而是要用正面、肯定的態度回應對方,並協助當事人建立基本的生活能力。
  • 個人復元(recovery)
    但不論是否罹患疾病,人的一生隨著成熟、衰老,就是一個從健康邁向亞健康的過程;面對改變,我們都在持續發展一些適應的方式,讓自己可以舒適的、自在的面對生活。個人復元指「個人與疾病共存下,仍能滿足而有希望的生活方式。並去發展新的個人生活意義和目標,使人跨越精神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William Anthony,1993)。
    另外,與生病的人一起探討生活中「發病的前兆」也很有幫助,例如遇到壓力事件(像是考試前)、季節轉換(春天、秋天,氣候變化大時)、或情緒改變(忽然沒來由的焦躁不安),可都能事先覺察復發的跡象,早一步尋求協助,減少復發帶來的身心衝擊。

因此,與其問「精神疾病會好嗎?」,不如這樣看:

  1. 復元是一個過程,指的是從醫療介入,到可以維持精神健康動態的穩定。
  2. 認識您的疾病,以及找出有效的治療方法,在同伴和家人的支持下增強能力,透過積極參加個人化的治療計劃,大多數罹病者的症狀可以緩解。
  3. 有效的治療計劃,除了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和互助支持小組外,均衡的飲食、運動和睡眠也在復元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4. 此外,參與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活動,與其他罹病者交流,交換罹病的經驗病互相打氣,都有助於心理健康的恢復。
復原和復元都需要練習,時而好一點、時而感到退步。

在生病的過程中,疾病狀況會有起有伏。隨著生活中出現的壓力事件、年齡改變、內分泌狀況變化、甚至季節因素都可能讓您的病況有起有伏,這不代表您不努力、或是沒有好好照顧自己,而是需要重新調整治療的內容,也需要其他協助來度過難關,包括醫療、心理治療、或人際支持。

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尋找理解您的支持力量

如同上面提到病況不會一成不變,您會需要支持的力量來喘口氣。陪伴者也同樣需要支持和支援。除了身邊的親戚、朋友以外,病友團體、病友家屬團體都可以帶來許多力量。

找到屬於自己的復元能力-重新安排安適的生活,獲得掌控感和安心感

「我確實有這些改變,要怎麼安排現在的生活呢?」疾病的過程中會帶來許多改變,但我們仍可在變化中找到自己安身之所,這就是人生中重要的復原力。雖然身、心、行為都可能有所改變。然而我們都有復元的可能。復元是指去認識自己現在的狀況,雖然經過忙亂,但仍可重新為自己安排安適、自在的生活方式,找到讓自己可以安頓下來的方法。您也可參考本網站「1 心理健康平常做起」中對於韌性的說明。

若能讓親友、專業人員、病友、病友家屬與您一起努力,復元的路途會更平順。您可以進一步參考「資源列表」尋找適合的資源,與您同行。